河南申诉驳回,足协评议三判正确。

来源:24直播网

【足协官方评议改写版】

七月三十日,足协正式发布了新一期的评议结果,其中包括了中超联赛第18轮上海申花与河南俱乐部的比赛的三个判罚案例。这三例判罚均被官方认定为裁判员决策正确。

【判例一】

中超联赛第18轮,上海申花与河南俱乐部酒祖杜康的比赛中,第45+7分钟时,上海申花队打入一球。在进球前,上海申花9号队员疑似手臂触球。然而,裁判员判定进球有效,并未介入VAR系统。对此,河南俱乐部提出申诉,认为对方9号队员在进球前手球犯规,应判定进球无效。

经过评议组讨论,认为上海申花9号队员的手臂触球属于自然位置的意外情况,且并非手球队员立即进球。按照竞赛规则,这不构成手球犯规,后续进球有效。因此,裁判员和VAR系统的决定都是正确的。

【判例二】

同一场次,第90+8分钟时,河南俱乐部酒祖杜康队踢出角球后,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球已整体离开比赛场地,裁判员随即鸣哨停止比赛。然而,河南队队员在此后将球踢进对方球门。河南俱乐部对此提出申诉,认为本队踢出的角球并未出界,助理裁判员和裁判员的判断时机不正确。

评议组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从VAR视频回放来看,角球在踢出后已在空中越过球门线离开比赛场地。因此,助理裁判员的判断和裁判员的决定都是正确的,后续进球应被判定为无效。此外,评议组还指出,在类似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应适当延迟举旗示意,而裁判员则应延迟鸣哨停止比赛,以便在需要时能利用VAR系统进行复核。

【判例三】

同样是中超联赛第18轮的比赛,第45+1分钟时,上海申花13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附近对河南俱乐部酒祖杜康的11号队员犯规。起初,裁判员判断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外并判为直接任意球。然而在VAR系统的帮助下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此事件引发了广大球迷的关注和热议。

根据评议组的评议结果,多数成员认为上海申花13号队员确实存在犯规行为且地点在本方罚球区内。在VAR系统介入后,裁判员对犯规地点的判断出现错误并进行了纠正。因此,裁判员改判为罚球点球的决定是正确的,而VAR系统的介入也符合竞赛规则和操作规范的要求。此外,评议组还指出裁判员在做出最终决定时应该做出“电视示意信号”手势以示该决定是由VAR系统分析后做出的。在此次判例中,裁判员遗漏了这一重要步骤。

综上所述,足协官方对这三例判罚案例的评议结果均认定裁判员决策正确并肯定了VAR系统的有效作用。这也为未来的比赛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参考。

热门标签

热门标签